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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买卖枪支零配件 触犯刑律兄弟同被捕
时间:2016-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兄弟俩放着网店不去好好经营,却置买卖枪支管理规定而不顾,在网店卖起了枪支零配件,结果触犯刑律被批捕。近日,黄山祁门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对吴某兄弟俩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据了解,现年20岁的吴某甲和25岁的吴某系兄弟俩,系祁门县凫峰镇人,案发前各自在经营着淘宝网店。去年下半年,作为弟弟的吴某在互联网上了解到气枪零部件销售市场有利可图,遂于11月份起,在自己经营的淘宝网店销售起握把、钛合金气室套等枪支主要零配件,并通过QQ等方式发送自制组装气枪视频给买家,教其如何组装气枪。作为哥哥的吴某甲见弟弟网上非法买卖枪支零配件不但没去制止,还效仿弟弟的“生财之道”,也在自己经营的网店里干起了同样的买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324日,兄弟俩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查,兄弟俩在网店非法买卖的枪支零配件数额较大,均已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且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制造、买卖或者运输枪支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第四十八条规定:“制造、配售、运输枪支的主要零部件和用于枪支的弹药,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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