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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向歙县人民检察院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20-1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部署,市院第二巡察组会同歙县县委巡察机构于98日至921日,对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11月5日,市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向歙县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11月4日,歙县县委书记李忠,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刘文,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梅代军专题听取市院第二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报告

李忠指出,做好对歙县检察院巡察工作是检地双方共同的政治责任。巡察组工作严谨扎实,巡察反馈意见站位高、问题准、质量好,对进一步推动歙县院各项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他强调,歙县院党组要以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契机,化荣誉为责任,加强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打造新时代“五个过硬”检察队伍,在全县“作表率、当标杆”;做好“后半篇文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做到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理出清单、加快整改,领导带头、率先真改,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上再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11月5日上午,市院第二巡察组向歙县院反馈巡察情况。市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胡仕杰,歙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朱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院第二巡察组组长吴大圣代表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歙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翠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院第二巡察组发现歙县院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用力不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司法行为不够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两个责任”有落差,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工作作风有所漂浮,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机关党的建设不够扎实;落实巡视巡察等整改工作不彻底。

    胡仕杰强调,歙县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一是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行动自觉,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二是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细化实化措施,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三是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职责,标本兼治,一体推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

朱敏要求,歙县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歙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吴大圣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三是加强组织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四是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拓展成果。

汪翠瑜表示,县院党组对巡察的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将提高政治站位,制定整改措施,在坚决落实整改上下功夫,在推动问题解决上见成效,在提升整改质效上不松懈,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市院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歙县院全体干警参加巡察反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