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集举报、信访、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刑事被害人救助等诸多工作于一体,是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也是检察机关司法的最后一道关口。控申部门规范司法的水平,不仅事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成效,也事关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目前基层检察院控申部门司法规范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在接待群众来访中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化解矛盾;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敷衍塞责、相互推诿;接待登记不够规范;在办理初核、刑事申诉等案件过程中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时间、地点不符合要求;程序性规定执行不到位、诉讼监督工作不规范;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为追求考评成绩办凑数案。
要解决上述司法不规范现象,除了增强控申干警“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信访宗旨意识,更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全面推进控申检察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来促进规范司法。对控告、举报和申诉做到一律上线,规范完整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按照系统设置流程报批流转、受理和审查办理,通过网络运行“硬要求”促进控告检察业务办案工作流程化、规范化。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网上办案,对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只有将司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才能有效保证严格规范司法。
(二)积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要把评查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形象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对控申的初核、刑事申诉、不立案线索审查等各类案卷,可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重点案件集中查等方式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评查中发现的错误进行点评,归纳出司法办案活动中存在的证据运用、程序规范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以促进规范司法。
(三)组织释法说理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重点对《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初核终结报告》、《不立案线索复议报告》等控申检察重点、释理、常用的法律文书开展“释法说理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以法律文书合法规范、针对诉求说理必要充分和释法说理取得良好效果为主要标准。评选出的法律文书可以作为年度的目标考核加分项。
(四)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夯实司法规范化建设素质基础。把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作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以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活动,重点学习修改后的《举报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人员应知应会知识问答》、《检察机关基本司法规范》及涉法涉诉信访相关文件规定,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因人施教,因岗施教,因需施教”,不断提升控申干警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通过队伍专业化建设带动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
(五)加强上级院对基层院的业务指导工作。控申检察工作点多面广,笔者在基层控申部门工作多年,细节操作上常常遇到各种问题,比如:控申初核要写《初核终结报告》,但具体到写初核结果时,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认为举报事实不存在,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初核终结并答复举报人”,控申部门给举报人书面答复是给《不立案通知书》还是给《信访答复函》。这些都需要上级院加强对基层院细节操作上的指导。
(六)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各项机制。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条例》等,要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刑事申诉、举报、控申新增五项业务、刑事赔偿及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办案流程,通过公开控申检察有关法律文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