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屯溪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吴某等9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依法严厉打击了一起恶势力“套路贷”违法犯罪。
经查,2017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吴某伙同他人虚设所谓的“嘉诚车贷”公司,通过中介、卡片广告等形式招揽客户开展“车贷”业务。犯罪嫌疑人在车贷合同中设定混淆还款期限、不得提前还款等陷阱,或设定市区限速、出市报备、GPS定位不得离线等一系列霸王条款,导致客户极易产生“违约”的情况,在借贷人被认定为“违约”后,犯罪嫌疑人拖走并扣押被害人车辆,依仗人多势众,以处理掉被害人车辆相威胁,通过所谓的协商、谈判、调解等“软暴力”手段收取被害人高额违约金、拖车费、劳务费,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截止案发,该组织作案已达数10余起,被害人遍布安徽、江苏、广东等多个省份。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屯溪地区办理的第一起恶势力“套路贷”案件。办案过程中,屯溪区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并与公安侦查人员共同研判,确保案件质量。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