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
23 |
18 |
18 |
5 | ||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6万元,下降6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5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8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6万元,下降66.6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加强公车管理,减少不必要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6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我院2025年有购车预算而2026年无购车预算。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来我部门交流、调研与指导、监督办案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上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