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申请批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祁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二楼)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四、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唐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上午8时40分
二、听证地点
祁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二楼)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四、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李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时40分
二、听证地点
祁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二楼)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四、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