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谢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祁门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二楼)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四、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