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最严肃最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
市检察院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对照认领,严肃督查督办,一项一项进行研究,一条一条制定措施,一个一个狠抓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反思自身问题。坚持首先从思想认识入手、从党组自身入手,聚焦问题产生的根源开展自查自纠,真正做到扪心自问、检视剖析。院党组自觉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党组成员分工负责,下设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牵头督办协调事宜。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充分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深入查找每位党组成员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着力以巡察整改提升管党治检水平,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狠抓调度督办,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基富始终绷紧巡察整改落实“政治之弦”,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传达学习、带头谋划部署、带头推进落实、带头攻坚克难、带头补齐短板、带头把控质量,推动了一些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的整改:负总责亲自抓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匡正用人导向,开展干部选拔、职级晋升、交流轮岗36人次;指导调度检察侦查案件办理;主持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15项制度并带头严格执行;带案下访推进“百案攻坚”信访化解等等,做到亲力亲为抓整改,深化拓展巡察成效。
(三)集中力量攻坚,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召开专题党组会,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逐条梳理、逐项细化,在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深层挖掘针对性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印发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了94项具体整改任务,做到问题、责任、措施、成效、时限“五明确”。院党组先后9次召开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把握整改时序进度,推进整改落地落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持制定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整改方案,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市院各责任部门均正视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突出整改目标和效果,细化实化整改落实举措。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强化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监督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并重,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解决显性问题与解决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建立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修改完善制度3项,新制定制度12项。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研究工作的意见》《干警纪律作风情况月报告制度》《督办工作办法》等制度,聚焦薄弱环节实施精准攻坚,努力推动整改措施制度化、整改成果常态长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深刻查摆剖析,坚决把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标准改出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思想要素”在检察发展要素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综合运用多种学习方式,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理论学习136次。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主线,第一时间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创一流检察业绩”活动方案》《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比赛,共收到征文106篇,邀请专业评委采取现场匿名评审方式,评比出获奖论文46篇。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同时以点带面、上下联动,市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学深一层,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交流研讨,赴区县调研并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迅速掀起学贯热潮。二是坚持把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建设,更新司法理念,注重三个效果统一;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纳入学习培训计划,既讲业务课也讲政治课;结合办案,积极运用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并作为办案质效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引学等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学习计划性和系统性;继续加大对各党小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力度,不定期检查学习情况和学习记录;将学习成果纳入党员干警评优评先考核中;与市委党校建立检校合作机制,聘请市委党校分管教学副校长为政治理论学习辅导员,为全市检察干警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进行辅导,以互聘互派、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实践教学“四大平台”建设为基本途径,全力打造我市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主阵地。四是结合检察实践加大调研力度,市院《黄山市检察机关队伍现状分析报告》《黄山市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案件分析报告》先后被市领导批示肯定;组织干警积极承担省院课题研究,申报的《自洗钱犯罪问题研究》《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两项课题成功立项;鼓励青年干警勤学勤思多动笔,在市法学会“徽州传统文化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时代价值域实践探讨”主题征文活动中,1名干警获二等奖,3名干警获三等奖;黟县院检察官助理操震公开出版《常见经济犯罪财会证据审查实务指引》,填补了国内经济犯罪领域财会证据审查专业著作的空白;着眼长效,制定《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研究工作的意见》,从十个方面建立健全检察理论调研工作领导、课题管理、合作交流、奖惩激励和经费保障等机制,着力形成院领导带头示范、全员积极参与调研新格局、新氛围。五是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创新搭建青年干警培养平台,举办检律辩论赛、“分享会+读书会”等活动7次;结合第七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评选工作,市院向省院推荐人选参评第七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2)针对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学习作为第一要务。召开党组会议,认真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十四个方面的内容,并将相关学习材料上传工作网。通过强化学习,促进全体党员干警提高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为深化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打牢思想根基。二是把好“三关”促规范。严把“发文关”,通过市院发文“办核”环节,加强对请示、报告行文格式的审查,提醒和督促按规定行文。严把“用印关”,对需加盖院印向省院、市委、市委政法委以及其他单位报送的文件材料,逐份报院领导审签,并做好用印登记。经统计,自2022年9月7日至11月20日,共审查登记加盖市院用印报告材料共142份。严把“出口关”,对以市院名义发文的请示报告事项,无论是电子发文或纸质发文,对文号、机关代字、拟稿人、核稿人、校对人等全要素进行检查,确保从市院发出的公文规范。三是建立请示报告台账。严格《中共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实施细则》及《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清单》的执行,建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报备台账。2022年以来,共报告有关事项17次,报备有关事项11次。四是严格执行修订的《黄山市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办法》,开展《预算法》全文学习,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修订完善了《黄山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和《黄山市人民检察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规矩意识。召开党组会议,学习重温《中共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内容,着力强化“重大决策充分协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意识。修订规范《黄山市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议题》报送审批程序,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议题提出部门,填报《市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呈批表》,报经分管院领导审核、驻院纪检监察组审查、党组书记审批同意后,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把好会议记录关。启用党组会议语音识别系统,每次党组会议,办公室安排专人作语音转录整理,并将语音转录材料作为党组会议记录的备份材料,用光盘刻录同步纳入党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三是制定《中共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强化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4)针对党组决策执行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明纪律规矩。院党组、各支部组织学习重温《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着力提升“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督促推动领导班子成员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组决策。党组成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认真抓好党组决策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二是强力推动决策执行。对党组决策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分管院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对照牵头抓落实执行,分管领导负责督促执行。2022年以来,共制作党组会议纪要31份,记录党组决策事项及研究贯彻落实工作举措共149项。三是建立督办工作机制。制定《黄山市人民检察院督办工作办法》,对督办工作的原则、督办工作事项主要范围、督办工作程序等进行明确。四是整肃执行力。2022年以来,没有发生党组决定执行不力的情形,同时,院党组明确强调今后对发生拒不执行党组决策的人员敢于亮剑,严肃查处,并追责问责,确保党组决策执行到位。
(5)针对党组统揽全局推动工作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全局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8号文件”)带动检察全局工作,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担当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职责。二是进一步找准检察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用心用情践行司法为民。坚决扛起维安护稳检察职责,2022年以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74件382人,起诉938件1341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就有关行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8份;稳步推进“落实‘府检联动’服务保障‘山水人文之城’检察专项监督”年度项目;深化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双十举措”,检察长进企业接访31次35人,民营企业家约见两级院检察长27次,用法治思维和方法为企业排忧解难;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制定院领导三级联动大接访、院领导包案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涉企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开展涉经济犯罪“挂案”清理专项行动,清理率达96.42%;健全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和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15.19%和8.5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90.12%,法院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率99.39%,列全省第一。三是着力提升检察工作在全市中心工作的参与率、社会层面的影响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制定《黄山市检察机关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专题部署会,研究部署“双提升”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双提升”工作督导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由市院领导带队到区县院开展“双提升”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协助解决区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目前7个督导组已完成第一轮督导工作。加强检察工作宣传,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晓度。开展检察机关“集中宣传月”活动,截至2022年11月25日市院微信公众号已编发21条“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相关信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安全感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协调市文投集团和市公交公司,在区内部分公交车站牌投放检察院职能宣传海报,不断提升群众认可度。四是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突出考评结果运用。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案件评查要求,促进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把案件评查结果作为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考核的重要依据;认真对照并逐条逐项研究分析省院考评结果通报和上级院有关工作意见建议,制定针对性工作改进措施,推动立行立改,全力提升全市检察工作在全省位次;把检察人员考核与公务员考核结合起来,通过“全面、全员、全时”的考核,优化能力作风,补齐短板弱项,把考评、考核结果运用到评比表彰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真正形成能上能下的良好局面。
3.关于法律监督质效不够高问题
(6)针对刑事监督质量不够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基层办案单位的业务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加强指导调度。市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亲任组长的刑事诉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建立督导工作机制,市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对区县院开展督导调研2轮,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区县院制发工作提示函3次、联合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实地约谈督导2次。 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犯罪1件1人,增强法律监督刚性,维护司法公正。二是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市检察机关监督撤案率125.93%,同比上升27.65%,全省为101.41%,位于全省第一;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88.89%,同比上升32.37%,位于全省第四;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同比上升700%,位于全省第三;刑事抗诉采纳率80%,相较2021年提升52.7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比率7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五;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102.94%,相较2021年提升12.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比率2.76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二;诉前羁押率21.41%,相较2021年下降14.33个百分点,低(优)于全省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不捕率32.02%,相较2021年提升15.3个百分点;不诉率21.96%,相较2021年提升8.55个百分点。各项业务数据指标总体趋势向好,诉讼监督无位于全省后五位的指标。三是主动对接公安机关登录警综平台和办案系统查询数据,发现监督线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指引》,明确“对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审查羁押的必要性,对于经审查认为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被告人,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有期徒刑以上实刑量刑建议的被告人,在符合逮捕条件并有利于诉讼顺利进行的情况下,一般应当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切实将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流程渐次落实到刑事诉讼各环节。四是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六个专项”检查排查活动,聚焦短板弱项在2022年11月份开展侦查活动监督集中攻坚月活动,对于捕诉、诉讼监督、认罪认罚等重点业务指标在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导、半年一约谈的基础上实行周调度。五是组织全体办理刑事案件的员额检察官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行深入学习领会,严格把握“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精神要义,转变“构罪即捕”的工作理念,正确把握逮捕条件,科学评价逮捕质量,依法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聚焦检察热点难点实务,实行刑事检察业务骨干上讲台制度,开展刑事检察实务讲堂两期。定期核查检察业务数据填录质量,累计发现2021年以来数据问题738处,发出《问题通报》10份,开展约谈提醒27人次。
(7)针对民事、行政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加强培训等方式,提高干警办案的实践能力和知识储备。与法院探索建立健全互学互鉴业务学习交流、“检察官法官”同堂培训、“观摩再审合议庭庭审”机制。建立健全一体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抽调区县人员参与市院办案,以“干”促学。二是加强对下统筹指导,坚持把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深化对区县院工作中心引导,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检心法韵”品牌加大民法典以及“5+N”专项行动宣传力度,拓展案源(整改以来共发布普法信息2篇,安徽检察、黄山日报采用1篇)。高度重视省院交办的虚假诉讼线索,成立办案组开展调查,通过全国裁判文书网核查,以省院交办的4件涉虚假诉讼案件线索为基础,深挖同类案件线索,共发现类似案件线索16件。三是与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召开联席会议。双方对建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达成共识,并围绕新时代民事行政监督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就全市检法两家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构建沟通协作等事宜进行磋商,制定了《联席会议纪要》,会议确定双方应强化良性互动,深化会商,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事前沟通、涉法涉诉重大访情舆情沟通等矛盾纠纷化解协调等机制。下一步,双方将统一司法理念,强化协作意识,共同在沟通协作机制的框架下提升司法工作质效,在维护司法公正的权威上形成司法合力。四是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提升办案质效。2022年9月2日,就一起民事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9月5日,就一起集体土地房屋强制拆除行为而引发的行政赔偿争议案件召开听证会,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1月11日,我院在听证会上又成功就一起移民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案件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被采纳6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被采纳13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被采纳1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被采纳6件。五是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积极对接市公安局共同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四个专项”检查活动,并就两法衔接等工作共商衔接模式畅通工作机制,各区县积极跟进落实。为提升规范执法和能动司法水平,公检积极落实同堂培训机制,联合开展培训3次,参训人员达150人次。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就醉酒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出台会议纪要,进一步严格醉酒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入罪司法标准。重大复杂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优势,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平台共介入疑难复杂案件50余次,有效提升指控犯罪保障人权的工作力度。为防止工作虚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达成初步意见,进一步规范化高效化开展工作。
4.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有短板问题
(8)针对协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办案能力,服务保障大局。通过召开例会传达上级精神,找准检察公益诉讼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切入点、结合点,强化公益诉讼在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文物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监督,充分彰显检察职能。二是进一步推动办案机制创新,以“我管”促“多管”。深化协作机制、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具体工作制度实效,9月与市文旅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黄山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2022年工作要点》和《黄山市治理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并参加全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11月,同黄山市海事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开展黄山船舶污染防治检查督导工作。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参与公益诉讼工作6人次。其中8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黄山市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交流座谈会;9月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国财国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四是扩大社会知晓度。明确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形成一体化信息采编、撰写、报送机制,撰写的《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大美黄山”》荣登《安徽法制报》头版;创新宣传方式,以食品安全周为契机,开展线上问卷调查和线下摆摊设点相结合的方式宣传;积极主动投稿,每月均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公益诉讼宣传信息,营造公益保护良好氛围。五是做大民事公益诉讼,多渠道拓展公益诉讼案源。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发掘线索15件,利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集线索11件。2022年1-11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数为108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07.7%,立案数为97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98%,起诉数为7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6.7%。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整改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问题
(9)针对落实管党治检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肃清流毒影响,深入系统开展“以唐小文案为镜鉴”专题警示教育,切实抓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贯彻落实。积极配合驻院纪检组对市院“减假暂”业务开展嵌入式监督,纠正问题5个,推动检察监督权规范运行。全面排查市院廉政风险点52个,制定防控措施133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022年以来,主动记录填报重大事项260件,“逢问必录”已成常态。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等制度,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事项14次29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席会议,清单化闭环式分解落实目标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常态化谈心谈话60人次。扎实开展市院县处级以上干部、区县院检察长述职述廉,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驻院纪检监察组与市院党组会商意见,自觉全面接受监督。三是强化日常保密工作。加强保密教育。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保密安全培训会,两级院共40余人参加培训。开展保密检查,由院办公室牵头,在国庆节前对全院涉密文件的起草、印制及管理,涉密网络、非涉密网络、门户网站、互联网邮箱、即时通讯工具等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国庆假期期间个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硬盘、U盘、Ukey等涉密设备和载体安全,卷宗、档案、涉密文件、内部材料等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安全。组织专项整治。开展为期两个月涉密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发布《关于重申保密工作纪律的通知》,组织学习全省泄密案例通报等,结合省委保密工作督查组对我市保密工作的督查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15条并强力推进整改。严格会议记录管理。规范查阅、复印党组会议记录有关事项报审程序,明确“除院领导外,其他人员查阅会议记录,需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批准”的要求,制作《查阅、复印党组会议记录审批单》。严肃查处违规泄密行为。对故意泄露党组会议、检委会内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6.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10)针对干部队伍思想教育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凡事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事”,持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通报身边人身边事和典型案例,通过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剖析违法违纪案件深刻教训等方式,使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修改完善请销假制度,印发《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请销假管理规定》,明确请销假审批、报备手续,并确定请销假备案部门及人员。制定《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干部纪律作风情况月报告制度》,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常态化检查各部门干警请假是否严格履行《规定》要求的审批、报备手续。三是针对计划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在培训手册、开班动员讲话中进一步明确强调培训期间的纪律作风问题。四是深刻反思前期在拟定“1+N”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过程中存在的敷衍塞责、把关不严问题,已根据省、市委“一改两为”大会部署要求,聚焦处理控告信访事项三个“不到位”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重新制定作风专项整治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信访问题跟踪督办,开展民生检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7.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1)针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明确各类支出具体负责部门,强化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网络线路、电话费、水电费、出差补助进行自查。二是修订完善《黄山市人民检察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强化支出内部控制,明确经办、审核责任。已责成培训费支出经办部门负责人联系处理,正在协调处理中。修订《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签订、履行、付款程序。三是再次学习并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将未入账的部分办公设备重新按“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四是在《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小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小型项目基础上,修订完善《黄山市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流程,防范串标围标风险。五是在修订完善的《黄山市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中明确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并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六是修订《黄山市人民检察院财经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增加采购透明度,减少廉政风险隐患。七是修订完善《黄山市人民检察院财经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范围、途径、时限,扩大政府采购公告覆盖面。八是在修订完善的《黄山市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中明确设立院领导任组长、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采购与项目管理组,明确各内设机构职责,加强督察检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整改
8.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问题
(12)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章规定,坚决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党章,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会前准备工作。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把学习讨论、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对照检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明确指出不得在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增强相互批评“辣味”,提升会议效果。三是强调全体党员干警特别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带头查摆、带头整改,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树标杆、当表率。四是根据《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的检查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通报后不整改的予以问责。五是市院机关党委班子和各支部书记日常注重深入学习党章党规,进一步掌握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会议程序。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党内法规纳入支部大会、党小组学习会的学习内容。六是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个人谈话提纲审查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他班子成员的个人谈话提纲逐一审查,并将所有班子成员的个人谈话提纲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审查把关。
(13)针对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党组班子成员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按时参加本人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院领导以党组成员身份机动参加党小组活动,加强对党支部党建活动的指导与督促。根据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要求,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市院党组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剖析政治、思想、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的问题根源;在相互批评中,班子成员之间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开诚布公,揭短亮丑,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达到了增强党性、增加共识、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每位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整改期间召开两次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涉及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最新文件作传达学习及相关工作部署,并将文件下发到各支部,各支部做好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准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机关纪委委员积极参加2022年度市直单位机关纪检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机关党组织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充分发挥主题党日载体作用,强化党员党性修养。党组书记、检察长等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走出去”开展主题党日,其中赴黄山区龙门乡轮渡村等地开展教育型主题党日6次、未成年人法治知识宣讲等职能型主题党日2次,组织近40名干警参与阜上社区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等融合型主题党日。机关党委赴黟县检察院参观学习黟县中国好人工作室,与黟县检察院党务干部座谈交流党建工作,同时,市委督查室等单位来市院开展机关纪委工作交流座谈。通过两级院和市直部门的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14)针对党员发展不符合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院机关党委班子和市院机关第五支部班子主动认领有关问题,并认真反思,形成书面材料,针对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全面整改。机关党委前往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现场学习如何整理和审核2022年度新接收预备党员和新转正党员的档案材料,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工作程序,树立严谨、审慎、细致的工作作风。二是根据市委巡察组的整改要求,经9月29日市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五支部书记一行现场请示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意见,工委建议将五支部现有在职党员调整分配到其他在职党员支部,现所有退休党员单独成立退休党员支部,配齐3个支委。目前五支部的在职支委正在积极筹备退休党员支部的提前换届工作,下步按照向机关党委请示、支委候选人征求退休党员意见等换届工作流程进行。三是深化“党建+”系列工作品牌,结合党建创新项目实施,开展“支部提升先锋项目”评选活动,按照“党支部自评+党委考评”程序,逐条对标考评验收,努力形成“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的特色发展格局。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加强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教育培训,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充实后备力量。四是在10月13日的市院机关党委委员会上,时任机关党委书记代表机关党委班子主动进行深刻反思、剖析;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基富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机关党委和各位委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大家要认真反思、引以为戒,面对问责,要正确看待,要从中吸取教训、找准差距,来一次触及灵魂的反思,以便更好地推进工作。
(15)针对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定期在退休干部微信群推送学习链接,发布温馨提示,加强了与离退休干部的联系,提高退休干部参加学习和活动的积极性。2022年9月以来,共组织退休干部前往新安江生态文明实践中心等地开展2次主题党日活动。二是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党委委员会、党小组学习会,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集体学习,同时在工作网发布巡察整改学习篇目提示,引导全体党员干警积极开展自学。三是市院机关党委班子、市院机关五支部班子认真反思,形成书面检查材料,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党内法规贯彻执行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党建业务不够熟悉以及对机关退休干部党支部政治建设重视程度相对不够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检讨,从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强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进一步从严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四是市院机关五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和支部党员推荐,酝酿出委员会候选人4名(含差额20%)。市院机关党委10月13日召开委员会予以讨论研究。通过前期细致规范的准备工作,为机关第五党支部的换届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问题
(16)针对干部梯队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全员参与不漏一人,读原著读原文、深学深研深思,于12月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以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和战斗力。二是建立完善全市检察机关青年干警人才库。全面摸底全市检察机关青年干警办案数据、学历、专业、党派等信息,初步建立青年干警人才库,进一步抓好后备干部人选的培养。三是初步完善市院和区县院队伍结构层次。今年已完成晋升3名三级高级检察官等级、9名四级高级检察官等级、1名三级高级检察官助理职级、4名市院中层干部的配备、6名区县院副检察长和2名区县院政治部主任配备、11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和检察官助理职级晋升,补充招录2名事业编人员。开展全市检察机关2022年度检察官员额遴选入额工作,2名未入额的区县院检察长申报2022年度遴选入额,于2022年11月19日组织32名检察官助理在黄山市考点完成员额遴选入额考试。根据省院安排,汇总上报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计划共47人。
(17)针对干部管理不够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交流任职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目前已形成市院机关三跨方案报组织部门。二是把全员覆盖主题培训与各级各类常态化培训结合起来,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等培训班,通过集中辅导、分组研讨等形式,教育广大干警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和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三是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安徽省检察机关员额内检察官动态管理办法》,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退出员额检察官4人。四是正在着手修改《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考核方案及考核指标。
10.关于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
(18)针对落实巡视整改的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重要回信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深入落实省、市委“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制定《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质量建设年”工作要点》,将“质量建设年”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提升检察工作整体质效的有利契机和最佳牵引,全面推行“严、细、实、快、正”工作作风,开展检务督察、机关效能督查9次,持续纵深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二是强化机关考勤、作风效能、公正司法等制度落实,不定期抽查干警上下班、中途在岗、值班值守等情况,定期开展廉政教育谈话提醒,对存在的风险超前预警。“关键少数”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级示范给一级看,一级带领着一级干,通过院领导带队巡查、效能办定期通报、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的机制,干警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提醒、批评教育等措施,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深化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努力营造整洁、文明、健康的工作环境,对机关大楼外立面进行改造以及办公室内部环境整治,单位面貌焕然一新,干警风貌不断提振。
(19)针对落实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审计巡察整改情况,全面落实整改要求。二是梳理车辆保险赔偿等收入的形成过程,通过请教请示省市财政部门,已按答复意见于2022年11月2日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户。三是对其他挂账往来款进行逐项核实,履行报批程序后应缴即缴、应退即退。
三、巩固整改成果、着力常态长效,努力解决影响制约黄山检察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首次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是对我院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一次全方位、深透视的“政治体检”,给了我们认真总结、学习思考、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黄山检察工作与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虽然巡察集中整改解决了一些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是常态的也是长期的。下一步,市院党组继续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攻坚,持续发力,不断推动巡察整改持续深化,不断夯实黄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始终突出政治统领,带动引领党建质量全面提升。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把握检察事业根植于党的领导的特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体学习、政治业务培训等机制,深入学、持续学、反复学。进一步扛稳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持续肃清流毒影响,增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
(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紧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这一根本要求,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强化“标准决定质量”的理念,认真研究细化抓好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带头攻坚克难、加强对下指导,进一步激发检察机关内生动力,推动改革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黄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水平。
(三)切实拧紧责任链条,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强化“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刻把握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兼具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双重功能,承载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双重任务的特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落实“一岗双责”两个责任上集智聚力、靶向着力、绵绵用力。
(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奋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不懈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谋划布局监督重点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努力打基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自觉补齐、补强队伍素质能力方面的短板,持续巩固“质量建设年”成果,以正气振奋精神,以实干推动发展,着力提升黄山检察新形象,为市委市政府高标准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9-2351172。邮政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252号黄山市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245000);电子信箱:hssrmjcy2023@139.com。
中共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