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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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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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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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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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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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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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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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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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干警撰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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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各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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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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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题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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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大众。2.看守所在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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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涉黑涉恶举报联系方式,前往农村、社区开展专题宣传;
开展“两个通告”集中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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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办、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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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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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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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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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广场宣传、走村入户等方式,宣传有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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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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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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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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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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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专项活动,组织宣讲团干警分别前往小学、中学,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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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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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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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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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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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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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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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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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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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检察干警。
2.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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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关于完善全市干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等制度;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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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第六检察部(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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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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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民法、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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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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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在检务工作区窗口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区。探索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及公共服务区域的服务窗口触摸屏等媒介开展法治宣传。开展刑事案件庭审观摩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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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检察部(筹)、第一检察部(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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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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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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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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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手机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等宣传阵地开展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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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
第六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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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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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最新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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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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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干部教育在线学习、中国检察官网络学院教育培训资源,提高法治教育培训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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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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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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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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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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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公益诉讼专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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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检察部(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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