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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示
时间:2014-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3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本部门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其决议;

2、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方针、服从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3、依法对贪污受贿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决定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政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7、进行职务犯罪预防的法制宣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8、对全院思想政治、队伍建设、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任免、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宣传等开展工作。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院本级决算。与预算一致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3年度收入总计1901.45万元,支出总计1916.49万元。与201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3.13万元和155.39万元,增长8.76%和8.83%。主要原因:一是我院基建工程加快进度;二是检察业务支出增加。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01.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1.45万元,占100%。

五、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1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3.12万元,占47.65%;项目支出1003.36万元,占52.3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2013年度决算1678.8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547.4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358.43万元主要用于建筑物维修建支出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两房’建设”决算445万元 ,主要用于侦查技术用房建设。“其他检察支出”决算32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及办案装备购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152.56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52.56万元,主要用于院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38.3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38.39万元,主要用于院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46.0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6.05万元,主要用于院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三公经费

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75.48

因公出国(境)费

4.78

公务接待费

15.7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4.9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4.98

       公务用车购置 

0

 

、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8万元。2013年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次。主要是用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5.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98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3年,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联系方式:0559-2354386

 

 

附: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