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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改革试点总结会在黄山市院顺利召开
时间:2018-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10,全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改革试点总结会在黄山市院召开,省院监所处处长、副处长、员额检察官,全省检察系统5个试点市院、县级院分管领导、执检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省院李卫东副检察长出席会议。

  会前,蒋秋宝副检察长受张德宏检察长的委托代表市院在大会上致辞,欢迎专程前来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同仁。蒋检在致辞中指出,这次会议在黄山市院召开,是向兄弟单位学习和交流工作的难得机会,各兄弟单位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探索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好经验、好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通过相互学习、交流,共同努力探索出具有我省特色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之路。

  上午会议听取了各试点单位关于社区矫正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黄山市院、长丰县院、谯城区院、濉溪县院、广德县院共5个试点单位分别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各市院分管领导一一进行点评。省院汪侃处长总结了全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三项成果。一是搭建一个工作平台,各试点单位顺利完成了在同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并按照要求开展工作;二是各试点院贯彻执行《安徽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若干规定》,实践检验效果较好;三是初步建立起一支社区矫正检察队伍,专门配备社区矫正检察官,加强了社区矫正检察人员队伍建设。

  李卫东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此次社区矫正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的成效,并指出:一是要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厘清检察监督与监察监督关系,积极探索、创新、践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理论和制度,修改完善我省的《若干规定》。二是要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一线平台作用,认真总结试点单位的经验,制定全省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办案流程、纪律规范等一系列规范化制度化规定。三是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检察信息化工作,实现与司法行政机关信息的互联互通,要结合检察工作需求,开发检察工作的智能系统,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实时动态分析提醒,实现检察监督的实时性和精准性。四是要加强社区矫正检察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确立了员额内检察官专职负责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经验,为在全省推广提供了扎实的实践依据。

  下午,参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屯溪区司法局及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黄山市司法局副局长姚宏伟、屯溪区政法委书记汪长剑陪同参观,并召开座谈会交流、探讨社区矫正与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