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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送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到村任职
时间:2017-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28,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雪平,专职检委、机关党委书记丁翠宝一行送检委会委员、副县级检察员吴大圣到歙县溪头镇汪满田村任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歙县院检察长汪翠喻、溪头镇相关负责人陪同。

   

  根据省、市委工作部署,为切实增强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力量,按照“单位帮扶、干部驻村、整村包保”的要求,每个贫困村选派1个扶贫工作队驻村帮扶,每个扶贫工作队由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副队长、扶贫专干3人组成,第一书记由副县级以上(含副县级)党员干部担任,从而充实贫困村扶贫工作队力量,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出列目标。

   

  在村部座谈会上,溪头镇方海涛副书记详细介绍了该镇及汪满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汪满田村原选派第一书记项捷介绍了该村基本情况并汇报了近期脱贫攻坚工作;新任的扶贫工作队长吴大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一系列决策要求;二是转变角色,准确定位,尽快熟悉汪满田村的基本情况,认真履行好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的职责;三是在驻村期间,将与镇村干部们同心协力,想办法、出实招,促使汪满田村如期顺利脱贫。市院胡雪平副检察长希望镇村两委对选派干部多支持多关心,助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