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时间:2018-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合 计

40.3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3.3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7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27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18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0.3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0.20万元,下降33.34%。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减少1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0.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年初预算不安排到单位,统一由市外办统筹安排并由市外办集中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3.38万元,2017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7.7%,减少原因主要是:司法改革背景下司法转隶人员调出及司法工作调研次数预计减少。2018年黄山市人民检察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共260批次,275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来我市交流、调研与办案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黄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黄办〔201421号)、《黄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黄办[2013]11号)、《黄山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黄财行[2014]3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黄财行[2015]315号)。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25%,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较上年减少3辆。而且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案件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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