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时间:2017-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部门主要职能

本部门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其决议;

2、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方针、服从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3、依法对贪污受贿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决定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政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7、进行职务犯罪预防的法制宣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8、对全院思想政治、队伍建设、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任免、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宣传等开展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和院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减少)0户。

纳入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2

黄山市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三、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452.4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543.7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3.84万元、130.63万元,分别增长8.1%5.41%,主要原因:一是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待遇;二是增拨了司法改革津贴,加大职务犯罪预防侦办力度和办案成本上升;三是化解了以前年度积欠的部分工程款等。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52.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2.44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4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83万元,占49.88%;项目支出1274.91万元,占50.12%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52.4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543.7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3.84万元、130.63万元,分别增长8.1%5.41%,主要原因:一是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待遇;二是增拨了司法改革津贴,加大职务犯罪预防侦办力度和办案成本上升;三是化解了以前年度积欠的部分工程款等。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2.4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3.84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一是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待遇;二是增拨了司法改革津贴。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43.7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0.63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一是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待遇;二是增拨了司法改革津贴,加大职务犯罪预防侦办力度和办案成本上升;三是化解了以前年度积欠的部分工程款等;四是有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65.68万元,支出决算为254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预算;二是根据相关政策追加了离退休人员支出和抚恤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68.83万元,占49.88%;项目支出1274.91万元,占50.1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1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待遇,增拨了司法改革津贴,承办省院交办的异地自侦案件,外出调查取证多,办案保障成本上升。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数位75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使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使用本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预算,年初预算数偏少;加大自侦案件办理力度,办案成本上升;进行了检察大楼及消防、供水设备设施等维修。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数位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部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罚没收入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补充办案保障等开支。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数位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偏少,案件办理外出取证多。

.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数位20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4.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预算,二是培训支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改革调研、文明创建等支出大,三是化解了部分以前年度积欠的工程款。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82.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调资。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3名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5.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6.32万元,支出决算为6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8.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9.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359.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1231日,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4.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8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442.8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6.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中部和西部经济困难的市级政法机关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并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实行专项管理。

 

联系方式: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电话:05592354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