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40.38

24.19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3.38

4.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7

19.5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

19.59

公务用车购置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二、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38万元,支出决算为24.19万元,完成预算的5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自侦办案用车相对减少;二是严格、规范地进行了培训、会议和接待用餐核算;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管理。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院本级和下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万元,占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59万元,占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故2018年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3.38万元,支出决算4.6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8.78万元,下降65.6%。下降的原因一是接待人次减少;二是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接待标准;三是按要求分类核算培训、会议和接待用餐。2018年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87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市单位业务来我市交流、调研与办案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黄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黄办〔201421号)、《黄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黄办[2013]11号)、《黄山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黄财行[2014]3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黄财行[2015]315号)。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27万元,支出决算19.59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7.41万元,下降27.4%。下降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增加合并出车比例,非办案出行一般要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适当购买公务用车平台车辆服务。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与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案和办案保障业务的开展。

2018,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