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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月13日在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时间:2022-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德宏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22件607人,起诉1150件1593人 

●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案件592件 

●市人民检察院和歙县人民检察院分别荣获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祁门县院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院” 

●休宁县院、黟县院刑事检察部门入选“全市十大优秀基层政法单位” 

●先后有33个集体、71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22件607人,起诉1150件1593人,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案件592件。市人民检察院和歙县人民检察院分别荣获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先后有33个集体、71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一、坚持“三个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扛起检察担当 

有力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突出维护防疫秩序,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对涉疫案件依法开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共批捕非法贩卖口罩、网络诈骗等犯罪9件10人,起诉22件25人;提前介入8件,建议行政主管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销售假口罩”等案件8件8人,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件。

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环境,集中起诉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22件58人,同比上升266.7%和176.2%。起诉非法狩猎、滥伐、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65件84人,同比分别下降42.5% 和43.2%。注重推进协调治理,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市院选派干警驻点帮扶的3个村全部脱贫出列,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黄山区院扶贫干警投身一线防汛救灾工作被高检院专题报道。

倾力护航特殊之年民营经济发展。落细落实服务措施,出台《实施“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优化营商环境,严惩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犯罪,批捕5件21人,起诉 15件53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50.8万元。加强互联互通,完善与工商联及各商会衔接机制,开辟96309专线集中受理涉民企投诉,两级院领导先后走访民企100家,提供政策法律指导。屯溪区院办理的一起涉民企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企典型案例”。

协力推进新时期反腐败斗争。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0件30人,已起诉2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人。持续加大对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14种罪名案件的直接查办力度,自行立案侦查徇私枉法案2件2人,已起诉1件1人。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依法办案中全力维护民生福祉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三年来,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05件286人;起诉83件509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61人,涉恶案件79件448人。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31人,同比下降7.1%;严惩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354人,同比上升13.8%;严惩黄赌毒犯罪,起诉195人,同比下降23.5%。

用心优化服务措施便民利民。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提供律师阅卷、案件信息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安排保障律师阅卷702人次。畅通信访渠道,将心比心推进矛盾化解、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率明显上升,重信重访率显著下降。

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零容忍”,批捕13件13人,起诉17件18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动加强校园安全治理。两级正副检察长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共举办“法治宣讲进校园”80余场,受众万余人。市院创建“新安春蕾”未检品牌入选首届“黄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和 “全市政法工作十大品牌”。

三、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在强化法律监督中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着力“扬优势”,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强化源头把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18人,监督撤案32件46人,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8件28人。前移监督关口,黟县院、徽州区院先后挂牌成立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强化审判监督,对法院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23人,二审法院改判2件2人,发回重审3件19人。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建议督促收监社区矫正对象11人,纠正判处刑罚犯罪嫌疑人未按期执行人员4人,就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书面建议32件,核查金额879.1万元。

持续“补短板”,民事检察进中向好。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正确裁判并重,办结民事监督案件102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2件,提请省院抗诉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审理后改变原判结果10件。

注重“强弱项”,行政检察稳中有进。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推进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取得实质性进展,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

聚焦“稳拓展”,公益诉讼优化扩容。以“4+1”领域为监督重点,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等”外新领域,向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公益损害问题全面延伸。共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6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4件,全部获得支持。

四、坚持“四化”要求,在锤炼干警素能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守初心使命强政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创新做实新时期党的建设,市院党建工作连续多年获评“优秀”等次。

严格两个责任强作风。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定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持续解决检察队伍中的顽瘴痼疾。正风肃纪不止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文数、会议数同比分别下降35.3%和63.6%。

突出专业素能强根基。坚持以基层院建设为抓手,以“品牌、典型”双引领为突破,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祁门县院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院”,休宁县院、黟县院刑事检察部门入选“全市十大优秀基层政法单位”。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更加全面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

一是更加自觉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更新检察司法理念,推动更高水平平安黄山建设,促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准确理解和把握“十四五”规划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谋划推进全市检察工作。

二是更加自觉服务保障大局。保障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严惩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群众深恶痛绝刑事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突出检察职能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三是更加自觉强化法律监督。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不枉不纵、宽严有度。强化精准监督理念,着力抓好对虚假诉讼和民事审判深层次违法问题的监督,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拓宽办案领域,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更加自觉深化自身建设。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完善司法领域综合配套改革,把司法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深度结合,不断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司法办案和管理质效。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