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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7日在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时间:2020-09-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德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9年,在市委和省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紧扣全市政法工作“十大工程”建设,努力做到服务大局有担当,司法为民有作为,法律监督有力度,队伍建设有成效。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634979人,批准逮捕518784人;受理审查起诉12681942人,提起公诉9761545人;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类案件870件。全市共23个集体、32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

一、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着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精准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共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1837人,起诉723人。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331人,起诉415人。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会同法院、公安等部门精心组织,全面充分履行公诉职责,顺利完成为期6天的“8·31”特大集资诈骗案出庭工作。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同步做好释法说理、风险防控、追赃挽损等工作,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活动,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11人,起诉113148人,立案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2件,向环保等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4件。加强跨区域协作,与杭州市院建立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牵头与宣城、池州市院建立服务保障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检察协作机制,共同呵护绿水青山。严守精准脱贫红线,在及时批捕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推动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为19名被救助人提供司法救助21.4万元。顺利完成联系村汪满田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倾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制定《黄山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加强与民营企业沟通联系,开展主动服务民企走访调研活动,走访民营企业78家,赠送防风险法律书籍300余套。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查办侵害民企利益犯罪案件62156人,受理民营企业不服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诉12件,向两级法院提起抗诉和再审建议3件。注重维护企业正常秩序,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的检察理念,不捕21人,不诉3人。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全面摸排市县两级看守所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9人,及时帮助相关企业恢复秩序。

坚持不懈惩治职务犯罪。始终将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反腐败重点任务抓紧抓实,充分行使批捕、起诉职能,监检协作顺畅,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2224人,决定逮捕2123人,起诉2427人(含上年结转),不起诉22人。批捕起诉人员中,原县处级以上6人。认真落实刑诉法有关规定,积极慎重直接侦查司法人员危害公正司法的职务犯罪,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犯罪案件22人。通过案件办理,有力推进公正司法和廉政建设。

二、聚焦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黄山建设

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全市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率近100%,位居全省前列。依法快捕快诉,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恶案件36113人,已起诉涉黑案件346人、涉恶案件30165人。依法办理了屯溪区吴某案、黟县章某军案、黄山区林某案、歙县吴某国案、徽州区曹某兵案等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共承办涉黑涉恶案件20件,带头作用明显。坚持把“破网打伞”作为办案重点,坚决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三级签字背书”等要求,深入开辟“第二战场”,强化线索排查,共移送“保护伞”线索40条、涉黑涉恶线索92条、腐败线索2条、关系网线索1条。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助推社会治理,发出检察建议37份,均收到落实反馈。

多元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所有来信来访均在七日内给予程序性回复、三个月期限内给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办结回复率100%。以70周年大庆为重要节点,摸排检察环节重点信访,采取检察长包案、一案一策予以及时办结。深化“温暖控申”品牌创建,两级院开通运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成检务工作区并投入使用,网站、热线、微信公众号、检务大厅等便民渠道累计提供服务452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百余次,在司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释法说理,提升“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成效。用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28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10人,不诉6人。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查访学校幼儿园56所,对留守儿童集中及曾经发生性侵案件的学校进行重点监督落实。同时,与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共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在屯溪五中成立我市首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积极稳妥全面推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依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我们主动作为,切实履行主导责任,会同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持续稳步推进制度适用。办案中,依法履行告知程序,提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思想认识,促使其自愿如实供述犯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全市共有40359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同期审结案件数的38.2%36.4%,其中起诉557人,不起诉40人,适用比例逐月提升,12月份单月适用比例达85.9%。休宁县院联合出台实施办法促进规范发展。

三、聚焦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推动刑事检察优化升级。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28人,撤案4451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99人,纠正漏捕28人、遗漏罪行24人、遗漏同案犯22人,提出刑事抗诉12件。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34人次,强化重大案件配合监督。深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36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34次,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虚管、脱管、漏管、再犯罪。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44件,对刑事执行活动中的监管漏洞或不规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9件,审查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2020人。

推动民事检察深度拓展。共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7件。其中,提请抗诉10件,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27件,终结审查处理20件,11件正在办理中。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全年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5件,较上年大幅增长310.7%,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祁门县院对一起拖欠60余名农民工工资达一年之久的劳动报酬纠纷,依法支持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并跟踪监督案件审理及执行情况。最终调解结案,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坚持“抗诉息诉并举,监督服务双行”,全力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认真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推动行政检察落细落实。扎实开展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共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件,已办结的7件均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办案中,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摆证据、讲事实、释法理,让老百姓“听得懂”“听得进”。有效开展行政机关违法监督,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情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纠正一件、影响一片”。黟县院针对群众反映的外卖质量隐患问题,对“美团”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进行动态线上巡查和现场察看,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查处了33家违法经营者,其中27家整改,6家下架。

推动公益诉讼提质增效。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加强与政府沟通,全力争取理解支持。持续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不断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全年共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12件,起诉28件,其中22件起诉意见获法院判决支持,6件正在审理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改55件,正在整改29件。通过办案,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恢复被损毁的国有林地、耕地52.9亩,治理被污染水源地3处,清理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157.4吨,关停和整治环境污染企业8家,追偿环境损害赔偿款52.1万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709万元。

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素能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50个,制定整改措施135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切实做到“三同步”管好阵地。坚持以人才建设为支撑,组织干警参与各类培训、竞赛913065人次,检察队伍政治业务能力不断增强。

夯实主体责任,持续正风肃纪。认真开展“严强转”专项行动和“三查三问”,层层传导压力。推深做实“三个以案”和“王尔发案”警示教育,保持震慑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基层减负年”部署要求,市院发文同比下降58.5%、会议次数同比下降54.1%。持续推进“融杭”解放思想大讨论,对标对表,树工作新风。健全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 “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登记报告制度,强力规范司法行为。落实高检院专项巡视省院反馈共性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对黄山区院、黟县院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并报告工作。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评查等活动70余人次。切实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共公开法律文书95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3件,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2163件,法律文书公开比率在全省保持前列。坚持“互联网+检察”,成立新媒体工作室,开设的42个新媒体账号共发布信息5000余条,吸引订阅9000余人,努力唱响检察好声音。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省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还需深化硬化,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新期待新需求上还需进一步发力;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特别是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力度不够大;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高,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缺口较大;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这些必须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提高站位,持之以恒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善于运用法治手段推进社会治理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和法治能力建设。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更加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是强化担当,持之以恒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主动作为。继续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化细化服务保障举措。牢固树立“平等”理念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在知识产权保护、民事经济案件公正办理方面加大力度。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提升“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成效。

三是紧盯重点,持之以恒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依法批捕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非法集资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黄赌毒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平安黄山建设。坚持司法为民,从严惩治教育、医疗、食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强化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司法保护,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四是深耕主业,持之以恒提升检察监督能力。以内设机构改革为抓手,努力补齐短板,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力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有较大突破,统筹推进各项检察职能高效运行。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快推进相关机制制度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细落实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五是从严从实,持之以恒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强化政治责任,坚持严实标准,抓常抓细抓长,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深走实。继续组织对区县院巡察。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干部队伍“四化”建设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省院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守初心担使命奋发有为,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黄山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