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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1月22日在黄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时间:2016-0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新常态新举措服务中心工作,保规模保质量狠抓自侦办案,增效率增特色深化诉讼监督,强作风强改革推进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扎实推进。

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中心工作

始终坚持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结合黄山实际,及时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实施意见》,就检察环节重点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主体等10个方面提出明确的意见要求,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推动重点领域改革、保护政府有效投入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效果。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正确把握执行政策与实施法律的关系、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企业生产经营。

始终牢记维稳第一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强化批捕、公诉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黄山建设。全年共批准、决定逮捕594 人,提起公诉1227人。其中,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批准逮捕78 人,提起公诉182 人;依法严惩抢劫、盗窃、诈骗、职务侵占等侵犯财产类犯罪,批准逮捕197 人,提起公诉314 人;依法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批捕10人,提起公诉8 人;依法批捕毒品犯罪91 108 人,提起公诉99122人。

始终注重保障权利化解矛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穿办案全过程,共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等情形的不予批准逮捕152人,不起诉90人。加大当事人权利保障力度,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在全市检察机关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咨询、帮扶等服务100余件次。严格贯彻未成年人刑事制度,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积极打造“人文未检”。联合多家单位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选任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牵头成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探索吸纳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径。

二、坚持惩防并举,查办预防职务犯罪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积极适应反腐败工作发展态势,把握稳定规模与提升质量相结合,保持力度与规范办案相结合,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7477人,立案侦查4446人,侦查终结5154人(含上年结存),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2025人,立案侦查1111人,侦查终结910人。

坚持一体反腐、科技反腐、依法反腐。落实市委部署,配合省委巡视组对我市巡视工作,集中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力量,突破了一批线多面广和疑难复杂案件,着力查办区域性、行业性腐败。共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8人,同比上升33.33%。积极构建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精细化初查、专业化讯问、规范化取证、集约化办案”侦查模式,加强设备配置和人才培养,提升办案科技化水平。严格执行最高检规定的“八项禁令”,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适用,严格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积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探索建立执法监督员制度,对侦查活动全程监督,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有了新提高。

坚持“查办案件是成绩,抓好预防也是成绩,而且是更大的成绩”。不断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让干部少犯错误,让事业少受损失。持续做好2014年省市院确定的16个重点督办项目预防工作,新增高铁新区、杭黄高铁等7个重点预防项目。全面分析项目建设各环节廉政风险并协助制定预防方案,全程跟踪预防,力促项目优质干部清廉。首次将预防讲座纳入党校课程。深入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打出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组合拳”。强化源头治理,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犯罪分析,推进建章立制,共开展预防专题调研36次,协助涉农资金监管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11件。预防工作得到省院和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提升监督效果,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监督质效明显提升。更加注重源头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26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18件。更加注重对犯罪侦查行为的监督,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114人,纠正后已提起公诉38人;纠正遗漏罪行910人,纠正遗漏同案犯819人。更加注重审判监督,出席庭前会议34次,出席一二审法庭889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4次,对法院判决提出刑事抗诉47人。提出量刑建议63人,全部被采纳。更加注重刑事执行监督,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提出收监执行建议25件次,全部被采纳。在专项检察活动中纠正164名社区服刑犯的虚管问题。严肃查办刑事执行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现监内外案件线索4件,有的正启动侦查。顺利完成省院交办的九成监狱案件的查处工作。更加注重拓展监督范围,认真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0件,其中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7件。

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行为的监督力度。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4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专项监督活动。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滥伐林木案22人、盗伐林木案11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生产假药案1件、销售假药案1件。

着力解决群众控告申诉。共接待来访群众1129人次(含重复访490人次),电话访43件。受理本院管辖举报案件90件;受理不服检察机关诉讼终结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10件;受理不服审判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件13件,已办结12件(待办1件),对其中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的3件不予支持。着力在控申工作“导入难、纠错难、息诉难”上下功夫。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重大疑难案件领导包案制度。探索推进案件公开审查制度,采取邀请律师、专业技术人员等举行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纠纷。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全力促进息诉、罢访。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化解重大集体信访案件。

四、规范司法行为,不断增强社会公信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纠正损害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顽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强化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切实增强人权保障、程序公正、规范监督、司法为民、公开透明“五种意识”,真正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自查自纠和开门纳谏相结合,召开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和律师座谈会,上门走访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梳理出5个方面128个不足之处。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负责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已全部整改销号。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涉案财物管理、律师权益保障、法律文书公开等方面,修改完善和制定出台5项制度。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从去年初开始,检察机关所有生效法律文书和案件办理流程均可网上查询。及时发布案件办理进展和结果的信息,共通过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法律文书805份,重要案件信息107条,公开比率位居全省前列。对7件检察机关拟于不起诉和撤销的自侦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积极适应新媒体发展,拓宽外部监督渠道。推进“两微一端”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已全部开通检察微博、微信,累计发布信息2600余条,两个区县院还开通了检察新闻客户端。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共邀请社会各界代表32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增进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了解。

加强代表委员联系工作。推进代表委员深度参与检察工作,重要工作、重大活动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全程参与了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代表委员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专项工作的审议意见,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审议意见全面落实。及时办理有关检察工作的各项议案提案和建议意见,帮助推进检察工作。

五、打基础抓长远,推进检察自身建设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制定了《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黄山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省市委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内部巡视工作。积极配合、接受省检察院巡视组对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对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30项问题,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市院启动第二轮巡视工作,派出巡视组对黄山区检察院进行了巡视。

强化岗位素能建设。突出专业化要求,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分层分类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注重提升培训内容与促进规范办案的契合度,共举办全市性教育培训活动11次。积极搭建高端教育培训平台,与厦门大学合作举办“检察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促进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向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成长。

强化基层院建设。围绕基层院“八化”建设目标,加快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信息科技、检务保障等建设,促进基层检察院全面发展。加强基层院品牌建设,徽州区检察院打造的“青年干警培养工程”成功入选全省10个基层院优秀品牌名单,屯溪区和黟县检察院品牌建设项目已经申报考核验收,歙县和徽州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 “先进基层院”(全省共17个)。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业绩,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专家型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能力和水平与当前反腐败工作发展的态势还不能完全相适应,办案手段和能力不足的缺陷比较明显;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充分,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与全面加强依法治国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尚有差距。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面重视和支持,锲而不舍,努力推动这些困难和问题的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积极落实检察环节各项司法改革措施,充分履行司法办案职能,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一是着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立足检察职能、硬化服务措施,依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增强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效果。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推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运用法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着力强化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深化平安黄山建设。继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果。

三是着力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今年司法改革全面启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各项部署,统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内设机构改革、检察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四是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实训活动,提升队伍综合专业素能,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认真落实从严治检方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和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各项规定。加强对基层院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全市基层院建设迈上更高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法律监督职责,奋发努力,积极作为,为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共筑更美更富黄山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