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检察守护之笔写意“绿美”黄山
时间:2024-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山水林田湖草、鸟兽虫鱼皆是生命共同体,唯有万物多元方能展现地球之美。近年来,黄山检察机关立足本地丰富的环境资源,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融合治理,共商共治,倾力守护高质量“绿美”黄山底色,为推进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贡献检察之力。


让一江新安“好水”源远流长


新安江,滋养了千年徽州的钟灵毓秀。如何以检察履职让一江碧波更好书写生态打底的“向往生活”,黄山市检察机关一直在努力探索。

如2023年3月至10月,徽州区检察院在全区实施“守护母亲河”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针对专项活动期间发现的丰乐河漕溪河段、丰乐湖段岸边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问题,检察机关向多个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清除垃圾,修复生态环境。相关乡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积极落实整改到位。丰乐河现已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河水清澈、河道干净、堤坝整齐……

近年来,黄山市检察机关通过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覆盖,与杭州签订《关于新安江流域生态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新安江流域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等工作,打出了一套守护“一江碧水出新安”的组合拳。2022年来,累计办理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生态环境领域案件9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25件,督促关停沿岸砂石加工场4家、养殖场4家,治理恢复污染水源地5处,向破坏流域生态环境企业和个人索赔生态修复金54.39 万元,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3场次,放流鱼苗 474万尾。

倾力守护华东物种多样性


黄山被誉为“华东物种基因库”,现有各类植物3000多种,陆生野生脊椎动物460多种,常见鱼类60余种。近年来,黄山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狩猎、非法捕捞、非法采伐等犯罪,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督促违法行为人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为黄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如休宁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野生动物穿山甲案,经审查认为,4名涉案人员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应当承担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及的民事侵权责任,并于2023年8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三人承担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80000元并赔礼道歉。4名被告人最终自愿承担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80000元,并赔礼道歉,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3年来,黄山检察机关共提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伐被保护的植物等破坏野生动物植物资源刑事公诉案件98件132人,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10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向法院起诉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案件71件,涉及黑麂、白鹇、石鸡、果子狸、角鸮,光唇鱼、宽鳍鱲、兰花、樟树、红豆杉等物种40余种。

积极探索“碳汇赔偿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活动。近年来,黄山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碳汇赔偿”新方式。主动对接林业部门,逐步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方式从传统的补植复绿等向认购碳汇等修复新方式拓展。2023年7月,黄山市检察院与市林业局签署《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
2023年9月,黄山市首例碳汇赔偿公益诉讼案成功办理。黄山区检察院以陈某某滥伐林木向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依法判处陈某某在滥伐林地地块补植复绿并赔偿林业碳汇损失6123.4元,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陈某某赔偿碳汇损失6123.4元,后用于购买碳汇136.08吨,从而实现真正的替代性修复。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黄山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定向发力,能动履职,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守护青山绿水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法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