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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救助“组合拳” 撑好检察“暖心伞”
时间:2023-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屯溪:司法救助+心理疏导

“感谢检察机关提供的司法救助,重燃了我们一家对生活的希望。”12月22日,市民赵某(化名)来到屯溪区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送上了一面印有“倾力为民办实事 情系群众解民忧”字样的锦旗,表达诚挚的谢意。

赵某的孩子小华系屯溪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的受害人。在办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小华因案身心健康遭受极大伤害,遂及时与区妇联取得联系,联动上门走访赵某的家庭及其所在村委会。经调查了解,小华弟弟和其母亲赵某均身患疾病,整个家庭仅靠其父亲一人打工维持,加上小华的受害,让本就困难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他们情形已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办案检察官现场指导赵某填写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同时对其及家人进行心理疏导。

走访结束后,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不久前,承办检察官与妇联干部来到小华家中,将司法救助金交到了被救助人手中,为他们送上司法温暖和关爱。考虑到小华未来学习生活,区检察院还将持续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帮助他们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休宁:司法救助+资金代管

“谢谢检察官阿姨送我这么漂亮的衣服!”年仅五岁的被救助人小阳(化名)笑着说道。近日,黄山市检察院和休宁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为小阳和他的妹妹小薇(化名)送去了8万元司法救助金和御寒的棉袄。

2023年10月,休宁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被害人李某某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小阳和一个三岁的女儿小薇,而孩子们的父亲却在狱中服刑,年幼的孩子现由年迈的祖父母照顾,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核实先关情况后,休宁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向黄山市检察院申请联动救助,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

司法救助金到位后如何才能发挥最大效用?休宁县检察院在与当地党委政府协商后签订资金代管协议,由当地政府定期代发司法救助金,最大程度保障司法救助金更好用于小阳和小薇的生活、学习。同时,该院还积极联系妇联和民政部门,为他们争取更为广泛的社会救助。

黟县:司法救助+检法联动

今年11月,在一起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申请人何某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通过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至该院控申部门。经核实,2021年12月,何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导致右腿受伤,无法再从事重体力劳动,而肇事者年龄较大无力赔偿。何某某在家养伤多日无劳动收入,家里上有70多岁的母亲需要赡养,下有7岁的女儿需要抚养,仅靠妻子每月2000多元的工资维持生活,入不敷出,家庭陷入困难。

考虑到何某某腿脚不便的情况后,检察官前往何某某所在的宏村镇龙江村主持召开了上门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为应当对何某某进行司法救助。为提高救助效果,黟县检察院还积极与县法院对接,最终决定以联合救助的方式对何某某进行救助。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12月11日,当申请人何某某收到司法救助款后,激动的对检察官、法官表示感谢。这是近年来黟县检察院与黟县法院首次对困难当事人开展联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