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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用心留住“诗和远方” 检察守护文旅融合新发展
时间:2023-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秀美壮丽的山川景色、醇厚浓郁的乡土气息、熠熠生辉的徽州文化……为黄山这片热土增添了无限魅力,也为文旅融合发展提供了丰富资源。为守护好黄山大美“山水人文”,助力黄山文旅融合发展,擦亮黄山“旅游名片”,近年来,黄山市检察机关结合黄山丰富的文化资源实际,聚焦文物和非遗保护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效激活和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文旅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守护乡村不可移动文物

黟县作为徽文化的发源地,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在服务保障黟县“旅游+生态+文化”融合发展过程中,黟县检察院重点针对处于山区偏远乡村等地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前期摸排调查中发现,黟县洪星乡同川村仁寿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筑本体周围堆放大量易燃可燃杂物、消防设施过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李秀鸾宅(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完全倒塌,未实施遗址保护,宏潭乡佘溪村廊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竹溪村寡妇亭(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等众多不可移动文物未作标志说明等情形。


针对这些问题,黟县检察院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消除仁寿堂的安全隐患,对廊桥、寡妇亭等不可移动文物作出标志说明,对已倒塌的李秀鸾宅实施遗址保护。进一步摸排县域内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情况,制定保护措施,保障不可移动文物安全。进一步强化对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相关行政机关收到建议后,及时组织人员对仁寿堂内堆放物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并实施仁寿堂维修工程;对仁寿堂、廊桥、寡妇亭、李秀鸾宅遗址等实施挂牌保护,并对县域内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制作二维码标识牌,并做好标志说明;印发《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汇编》、《黟县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文件汇编》,发放公开信、明白纸,运用二维码、网络媒体等方式积极宣传。

做好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利用

新西兰籍路易·艾黎1939年7月在屯溪成立“中国工合浙皖办事处”,坐落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屯溪老街”中心位置,2013年被屯溪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艾黎与斯诺、白求恩等并称为“十大国际友人”。该处旧址外观虽保存尚好,但内部风貌变化较大,且实物资料和图片资料相对较少,红色价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保护力度及宣传意识不够。屯溪区检察院多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会议,研究保护方案,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对“艾黎”工合办事处旧址依法保护全面履职。

现项目会议室和茶室部分陈设了“中国工合浙皖办事处”部分照片和展品,重新加装了保护标识,并结合屯溪旅游形势,开发了“红色老街”旅游路线。将该线路休闲旅游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串联了老街西入口(屯溪和平解放纪念处)—中共皖南特委纪念馆——还淳巷(工合组织旧址)的特色红色旅游景点并编写了解说词,各旅行社导游在带团游览屯溪老街时对工合组织旧址等红色景点进行讲解,做好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挖掘及开发利用。

为古道旅游发展筑起法律盾牌

歙县境内的古道,是古代徽州府府治歙县徽城与周边州府经商往来、人员交流的主要通道。古道多顺山势、沿溪水而建,景色绝佳。近年来,随着歙县旅游知名度的提高,国内外游客慕名而来,推动当地乡村经济的发展,但古道旅游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歙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休龙古道(石门乡段)在维护管养方面存在日常维护不及时,宣传标识牌破损、变形;监督管理不到位,古驿道路面被占用或杂草丛生,通行不畅等问题。

针对发现问题,歙县检察院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开展圆桌会议,共同商讨制定整改措施,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全面依法履行维护管养职责,完善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休龙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进一步巩固古驿道建设成果。


文与旅相伴,旅因文而兴。文化和旅游的融合交汇,让诗与远方从美好的憧憬成为可以惬意享受的体验。下一步,黄山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要求以及黄山市建设文化强市、旅游强市目标,深化重点自然人文旅游领域保护,积极稳妥拓展旅游资源新领域保护,努力为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贡献检察人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