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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检察院、黄山市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会商会
时间:2023-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增进共识、凝聚合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更好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202398日,黄山市人民检察院、黄山市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会商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伍春宏,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基富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设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该机制运转至今,检警双方通过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同向发力,依法履职,取得良好效果:案件质量显著增强。检察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轮值、日常巡查、个案会商等方式进驻监督,依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侦查活动监督等多种方式,促使公安机关全面规范收集固定运用证据,增强了双方指控犯罪能力和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办案效率大幅提升。检警双方依托侦协办“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制度优势,联合制定醉驾类刑事案件相关管辖规定,全面推进醉驾类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办理,有力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司法理念持续更新。机制建立后,双方召开联席会议19次,同堂培训16次,对网络诈骗、醉酒驾驶等多发、常发、群众关切问题进一步统一了司法理念和司法标准。

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制度》、《刑事不起诉案件检察意见衔接落实工作办法》、《关于开展普通刑事案件“超期长挂”专项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等意见方案,为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纵深发展提供制度支撑、行动支撑。

杨基富检察长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检警双方顺应“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需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实现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升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是对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建设成功经验的总结,具有重要实践意义。下一步,要深化认识、凝聚共识,推动构建良性互动的检警关系,从双赢多赢共赢角度寻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最大公约数。要把牢核心、找准关键,常态化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进一步坚持和拓展“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积极适应新时期刑事司法需求,进一步强化轻罪治理、促进繁简分流、统一执法标准,更好构建“大控方”格局。

伍春宏副市长指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日益增长,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愈发的突出重要。下一步,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从大局上看问题,进一步凝聚共识、消除分歧,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守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根源里找对策。聚焦影响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难点、堵点、淤点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问题根源探寻治本之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黄山、法治黄山做出更大贡献。要狠抓机制落实,主动从协作中求实效,积极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发挥,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质效,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