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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检察:“零距离”法治教育,护航青少年
时间:2023-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请全体肃静,现在开始开庭”伴随着一阵清脆的法槌声,一场特别的庭审活动开始了。8月23日上午,祁门县检察院派员对一起对贩卖毒品罪案出庭支持公诉,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活动县检察院组织了城北中学40名师生到庭现场旁听,面对面地观摩庭审,让学生们零距离学法。


据悉,2021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谢某某两次帮助他人联系购买冰毒共计0.4克,并将冰毒出售给他人,共计获利100余元。谢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围绕犯罪事实从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定罪量刑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详细阐述了被告人谢某某的犯罪事实和犯罪经过。谢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后悔。最终,祁门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以真实案例“现场授课”,让学生们看到了吸毒和贩毒犯罪的法律后果,起到了很好的法治教育和警示作用。检察官告诫同学们以此次庭审观摩为契机,自觉构筑一道“拒绝毒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防毒墙。


“如果不参加今天的庭审观摩,我还不知道仅仅贩卖这么一点点毒品就构成犯罪了,以后一定要时刻提醒自己,坚决不碰毒品。” “吸毒贩毒,害人害己,防毒禁毒,人人有责。”在鲜活的案例面前,参加庭审的学生都感触颇深,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自己深刻认识了毒品的危害,今后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抵制毒品的自控力。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带领学生一道参观法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法院宣讲员的讲解和引导下,学生们依次观看法治教育基地各个板块,重点讲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的殷殷嘱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法守法、自我防护等内容,并现场播放普法小视频让学生们驻足观看,参观完后,学生们踊跃书写心得感悟张贴在基地“学习园地”背景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