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河湖生态和水资源保护,落实“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8月4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以生态环境为抓手,会同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芦溪乡、溶口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赴阊江河芦溪段沿岸开展联合巡河工作。
巡河组先在芦溪乡政府召开了“阊江河溶口-芦溪段上下游联合管护协商暨‘河长+警长+检察长’联席会议”,县河长办工作人员通报了阊江河溶口-芦溪段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芦溪乡、溶口乡政府分别交流发言。县检察院围绕“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河长办通报情况,提出以涉河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为抓手,强调河长办和检察院要加强联系沟通,严厉打击涉河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升河湖保护监管能力。
会后巡河组到阊江河芦溪段,实地查看河道水域环境、沿线河岸生态环境保护、河道内及沿岸是否有违法倾倒垃圾、是否有违法占用河道影响水体安全隐患、是否有非法捕捞等情况,以无人机航拍等方式详细记录。
下一步,祁门县检察院将不断完善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定期开展巡河检查,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为祁门县打造“幸福河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