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压实工作责任,有效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市检察院成立7个督查组,于6月26日至29日对各区县检察院开展集中督查。
►督查组在屯溪区检察院督查
►督查组在黄山区检察院督查
此次集中督查重点围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办案区安全防范、“三个规定”落实情况3方面34项具体内容,采取座谈交流、查阅台账、现场测试、实地检查等形式全面摸排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督查组在徽州区检察院督查
►督查组在歙县检察院督查
督查组对各区县检察院取得的阶段性工作成效总体上予以肯定,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就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
督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双提升”、办案安全、“三个规定”填报等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扎实推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主动深入基层群众一线,做细做实检察服务,“向前”延伸宣传触角,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率。
▶切实加强办案区安全防范建设。牢固树立办案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通过模拟演练等方式切实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办案安全。
▶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制度执行。提高思想认识,打消填报顾虑,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贯彻执行,推动干警强化“逢问必录”的行动自觉。
►督查组在休宁县检察院督查
►督查组在黟县检察院督查
►督查组在祁门县检察院督查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持续加强问题整改后续跟踪督办,扎实做好督导检查的“后半篇文章”,真正做到以督促改,以改促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