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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检察:六人出售有毒减肥药被公诉
时间:2023-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6月29日,屯溪区检察院对三起销售减肥产品类型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在这三起案件中,6名被告人均是从微信朋友圈卖家处购买无任何厂家标识、产品检测报告等信息的减肥胶囊或奶片,加价销售给他人,由卖家代为发货,并在知晓客户出现不良反应后为获利仍继续销售。经检测,她们销售的减肥产品中均检测出掺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虽有一定减肥功效,但食用后可能会出现呕吐、头疼、眩晕、心律不齐等症状,严重时可致人死亡。


屯溪区检察院认为,三起案件中的6名被告人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统计,2023年上半年来,屯溪区检察院对销售减肥产品类型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共受理案件10件17人,提起公诉8件15人,涉案金额从4000多元到39万余元不等,其中经法院审理判决的案件中,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罚金1万元至31万元不等。今年来,办理此类案件数已达前三年该类型案件总数的3倍多。


在办案中,检察官发现该类案件具有以下共同点:


➤ 涉事当事人均是年轻女性,都是在自己食用减肥产品产生瘦身效果后,在微信朋友圈售卖减肥产品赚取零花钱。


➤ 涉案当事人食用减肥产品后也曾出现不良反应,但禁不住高额利润诱惑,对减肥产品是否含有违禁成分未尽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对销售来源不明的减肥产品是否具备销售条件、售卖产品的合法性持放任态度。


➤ 涉案当事人通过朋友圈的闭环传播特点销售三无减肥产品,利用微信平台、电子支付、物流快递等公共资源来完成销售减肥产品的所有环节,市场监管不易触及,给受害人维权造成了很大困难。


此类案件频发的背后,是涉案人法律知识欠缺,在金钱利诱下跌入贪欲漩涡,抱着自己食用无害而轻信能够避免损害的心态将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置于危险之中。


检察官提醒,作为经营者,应当审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自觉维护公平诚信市场秩序,杜绝以各种方式掩盖销售有毒有害食药品牟取不当利益。作为消费者,应当牢记“食以安为先”,在选择减肥产品时,要擦亮眼睛,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甄别市场上减肥产品真伪的能力,切勿选择含有西布曲明等有毒成分的食药品,把好安全关,管住嘴,迈开腿,才能完美享“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