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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三地检察机关首次办理“单轨制”刑事案件
时间:2023-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醉驾类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办理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关于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政法跨部门一体化办案平台建设应用部署要求,以政法智能化建设保障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期,黄山市检察机关积极按照部署要求,有序推开醉驾类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办理试点工作。

▲徽州区检察院试点“醉驾类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后提起公诉的首例案件庭审现场


6月13日,徽州区检察院成功受理全市首个通过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线上“单轨制”移送的一起醉驾审查起诉案件。该案受理后,检察官依法适用速裁程序,通过线上阅卷、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并线上移送案卷提起公诉快速办理案件。6月25日,该起案件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

6月21日,歙县检察院成功受理歙县第一起线上“单轨制”移送的醉驾审查起诉案件。6月23日,屯溪区检察院成功受理第一起由市检察院交办的线上“单轨制”移送的醉驾审查起诉案件。

醉驾类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办理将改变“案件数据线上传、纸质卷宗线下交”的“双轨制”办案模式,依托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即“206”系统,按照“谁办案、谁录入”原则,从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审理裁判,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纸质卷宗不再随案移送,真正实现“线上接收卷宗、网上阅卷办案”的“单轨制”办案,大幅提升办案效率,促进形成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全要素高效安全便捷新模式。

接下来,黄山市检察机关将扎实推进醉驾类刑事案件单轨制办理试点工作,积极学习总结经验,形成规范运行操作模式,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理智能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