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一)
落实“府检联动”守护“山水人文”服务保障“大黄山”建设专项监督
专项监督以“府检联动”机制为牵引,聚焦发挥黄山绝佳生态、厚重人文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击一批破坏生态环境、文化遗产等犯罪行为,确保重点区域领域生态环境、文化遗产保护“无死角”,实施恢复性司法实践,强化社会化综合治理,健全多元化协作机制,推动重点生态人文领域社会治理。
关键词(二)
“服务保障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检察活动
▲祁门县、石台县两地检察机关召开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工作座谈会
关键词(三)
守护母亲河
“源头活水出新安,百转千回下钱塘”,一江新安碧水,孕育了经久长盛的徽州。为更好地保护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针对新安江流域内违法倾倒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理、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联合开展新安江流域污染防治专项监督行动,为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供强有力检察保障。
▲黄山市检察院干警在新安江畔开展《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
▲歙县、淳安县两地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建立“新安江·千岛湖”一体化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
▲2023年5月,徽州区检察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丰乐河源头水质进行采样检测
▲2022年11月,黄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关键词(四)
打造“林长+检察长”黄山模式
黄山市属于山林地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基于该地域特点,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林业局、林业公安的协作,加大对珍稀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通过开展联合生态大巡护、普法宣传、侦查阶段积极介入协助,精准高效开展好珍稀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共办理涉及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3件。
▲召开黄山市“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
▲屯溪区检察院干警实地查看林木保护情况
▲黟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休宁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等部门将非法采挖的兰花移栽至齐云山国家森林公园
关键词(五)
打好生态修复攻坚战
黄山市检察机关积极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在推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方面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3年,休宁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在西田国有林场建立了黄山首个检察公益固碳基地,并签署了《关于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认购林业碳汇合作框架协议》,将碳汇认购的方式引入生态损害赔付中,为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2022年7月,屯溪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022年11月,休宁县检察院联合县农水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022年11月,黄山区检察院干警前往太平猴魁原产地实地查看林地恢复情况
▲2022年6月,黟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林业技术人员前往涉案山场实地查看补植复绿情况
关键词(六)
持续扩大公众参与
积极运用益心为公平台,招募志愿者。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专题宣传活动,增进公众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提高公益诉讼关注度,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开展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集中培训
▲黟县检察院干警在雉山村村委会广场上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活动
▲2023年6月,屯溪区检察院开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2022年3月,休宁县检察院开展“长江保护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2021年3月,祁门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