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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强制报告义务,3名医务人员获表彰!
时间:2023-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0日,黄山市及屯溪区两级检察机关联合牵头召开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市、区两级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建委、团委、妇联等18家单位分管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3名医务人员受到表彰,其所在医院获表扬。据悉,受表彰的3名医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侵害线索后,积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依据最高检、国家监察委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第十九条的规定,屯溪区检察院为3名医务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期间,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观看强制报告制度公益宣传片《聚光》。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分别通报了2020年以来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及经验做法。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介绍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具体做法,并围绕落实强制报告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完善线索移送机制、拓宽宣传方式渠道等方面深入座谈交流。

大家一致认为,强制报告制度有利于及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线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但目前依然存在宣传力度不足、社会知晓度偏低、成员单位协同力度不够、制度刚性欠缺等问题,需要在强化学习宣传、密切协作配合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改进、实践推广。

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薇就进一步抓好强制报告制度学习宣传、责任落实、问责追究、部门协作、机制完善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强调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以检察办案为抓手,以联席会议机制为平台,切实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以“小切口”切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这一“大工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会议最后,检察机关向与会代表赠送了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传海报。

知识链接

一、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即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二、哪些主体有强制报告义务?

1.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如民政局、教育局等。

2.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包括: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

三、哪些情形需要报告?

1.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2.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3.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4.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5.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6.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7.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8.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9.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四、如何报告?

发现上述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根据主管行政机关的要求进行报告备案。

五、发现不报如何追责?

1.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

2.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长期不重视强制报告工作,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根据其情节、后果等情况,监察委员会应当依法对相关单位和失职失责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调查处理。

六、强制报告制度谁来监督?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对于工作中发现相关单位对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监管不力的,可以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

七、对报告人有哪些保护?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及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主管行政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违法窃取、泄露报告事项、报告受理情况以及报告人信息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2.依法保障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对根据规定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而引发的纠纷,报告人不予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干扰、阻碍报告的组织或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于因及时报案使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民政部门应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单独或联合给予相关机构、人员奖励、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