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并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专题交流研讨。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基富主持。
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关要求,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反间谍法》等内容进行自学。
会上,党组成员领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原原本本研读、逐句逐段领会。在交流研讨环节,院领导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
会议最后,杨基富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及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中心工作,要结合落实上级要求制定学习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在三个方面聚焦发力,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热潮:
要在“学、知”上下功夫,做到自觉反复学,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
要在“思、信”上下功夫,准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深思细悟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要在“用、行”上下功夫,要积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