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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检行·百案暖民心】没离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犯重婚罪!
时间:2023-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婚,不仅侵犯了他人配偶权,也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破坏。和谐婚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重婚行为对于个人、家庭和社会的稳定都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近日,歙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重婚案件。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柯某某与魏某某于2013年在江西南昌民政局登记结婚,后双方长期两地分居,联系较少。2017年左右,柯某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江某某,之后两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2019年,柯某某在其婚姻存续期间,隐瞒自己的已婚事实,与江某某在歙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并在婚后育有一子。柯某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重婚罪是指已婚者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再次结婚或同居的行为。重婚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事实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共同维护平等、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法律虽然规定婚姻自由,但也应当遵守公序良俗。既使双方感情破裂、婚姻关系无法存续,也应当寻求合法、合理的途径解除婚姻,妥善处理好家庭关系,再去寻找自己的幸福。重婚行为不仅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同时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