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官,是一名未检干警,也是一位年轻的妈妈,无论是在办案,还是在其他检察工作中,只要事关孩子,我总会留心,多加关注。
2023年2月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审阅着案卷。这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王小丽(化名)与李军(化名)在宾馆住宿期间,使用李军手机,并借口登录李军手机银行APP,偷偷地将李军银行账户内近2万元转入其自己的银行账户,用于偿还债务。案件事实简单,证据也确实、充分,可就在翻阅王小丽的讯问笔录时,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儿子6个月,名字没有取”。为何没有取名?是有特殊原因?还是另有隐情?这个疑问一直在我脑中盘旋,较真的我一心想要寻求答案。当天,我便联系了办案民警,了解情况。民警告知,因与本案事实无关,所以在侦办此案期间对该情况也未进行调查。
在委托司法行政部门对王小丽是否具备社区矫正条件进行评估期间,我从司法所了解到,王小丽有过两次婚姻,其与前任丈夫、现任丈夫及其他数名男性之间存在感情纠纷和经济纠纷。其与前任丈夫育有一女,离异后,女儿跟随前夫;其与现任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22年8月又生下一子。让人奇怪的是,王小丽生下孩子后,孩子却不知去向,其丈夫要见孩子,王小丽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王小丽的父母甚至对她怀孕生子一事毫不知情。在工作人员询问孩子的下落时,王小丽也是顾左右而言他。
这一情况,让我更心生怀疑,脑海中闪现出一个猜测,王小丽在外欠债累累,这个孩子会不会被她卖给别人了?否则,为何不给孩子起名上户口?为何她的丈夫至今未曾见过孩子?又为何不告诉我们孩子在哪?带着一连串疑问,我一边联系办案民警调查取证,一边传唤王小丽。通过耐心开导、释法说理,王小丽告诉我们孩子生下后由其“干妈”李红(化名)在抚养,而她口中的“干妈”则是另一起案子的嫌疑人,目前被羁押在看守所。
李红被羁押,那孩子呢?王小丽说不清道不明,整个事件扑朔迷离。随着深入调查,真相渐渐浮出水面,我们也终于找到了孩子的下落。原来,王小丽在生下孩子后,因经济困难,便将孩子交给李红抚养,李红被羁押后,王小丽并未将孩子要回,而是由李红的女儿继续代为抚养。王小丽在此期间未去看望过一次,甚至连电话都不曾打一个。据李红的女儿说,王小丽与李红之间有过协议,李红帮忙抚养孩子,王小丽支付孩子的奶粉、尿不湿等费用,但实际上王小丽一直分文未付,更不用说尽一个母亲的责任。因孩子至今未上户口,为避免王小丽等人对孩子实施不法行为,也为了让孩子回到母亲身边,促使王小丽尽到母亲的责任,我多次与王小丽及其丈夫、父母联系,督促王小丽给孩子办理户口登记,并亲自抚养孩子。经过几番周折,终于在3月份,王小丽给孩子办好了户口,并请她的妈妈帮忙照料,她自己也在附近找了一份工作。4月,王小丽盗窃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王小丽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案子结了,孩子也回到王小丽身边。看着孩子纯真无邪的眼睛,天使般的笑容,王小丽发自内心地忏悔:“检察官,我错了,孩子这么可爱,我不应该生下后就不闻不问,只顾自己享乐。以后我会好好工作,把孩子抚养长大。”
让孩子在母爱的陪伴下健康成长,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身为检察官,身为未检干警,我们必将充分履职,用心呵护每一个孩子,为他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