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公告
时间:2023-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黄山检民公告〔2023〕6号


本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万伍先、万均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侵害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59-8509899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