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黄山市检察机关牢记“国之大者”,依法能动履职,紧盯“青山绿水”守护,筑牢“大美黄山”生态安全屏障。
屯溪检察
联合巡河 合力守护水清岸绿
为持续推进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3月下旬,屯溪区检察院联合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开展巡河执法检查。
黄山区检察
同心协力 共护“碳汇”
3月初,黄山区检察院、黄山区林业局召开涉林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近年来检察院涉林案件办理情况,并针对近期多发的滥伐林木现象向林业部门提出了预防和治理的指导性意见,建议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做好森林保护法规的宣传普及,加强林业资源监督管理,提升预防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社会治理能力。
徽州检察
专项守护母亲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凝聚保护丰乐河流域生态环境凝更大合力,徽州区检察院于2023年3月至10月开展“守护母亲河”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将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业污水、农业污水调查治理、城市污水管网隐患排查、非法采砂、违法开发专项治理、丰乐河沿岸生态综合治理保护等工作,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线索,综合运用刑事立案监督、批捕起诉、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共同推进丰乐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治理。
歙县检察
植树造林 守护两畔青翠
休宁检察
增殖放流 生生不息
2月下旬,休宁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渭桥乡人民政府在横江渭渠河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草鱼、鲢鱼等鱼类700余斤。
自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休宁县检察院结合普法宣传活动共开展增殖放流6次,投放鱼苗累计100余万尾,充分发挥了渔业资源在改善水域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新安江流域水质更加清澈、生态更加平衡,也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环保意识。
黟县检察
守护黄姑河“光唇鱼”
祁门检察
“植”此青绿 向美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