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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庭审进校园 “两长”合力护生态环境
时间:2019-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培育青少年的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增强其环境保护意识,1015,歙县人民检察院会同歙县人民法院举办了“庭审进校园”活动,在育鸿学校的模拟法庭教室公开开庭审理了邵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同时并案审理由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校两百余名学生参与了案件旁听。

案件由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翠瑜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歙县人民法院院长周群担任审判长,在“庭审进校园”活动中,“两长”同庭办案以及公益诉讼庭审进校园在黄山市尚属首例。

庭审中,合议庭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出庭意见以及被告人的辩解,最终认定被告邵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当庭判处邵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赔偿渔业资源损失1665.86;承担渔业生态损失恢复费4997.58;在市级媒体上公开道歉。邵某某也当庭表示以后不会再做破坏生态环境的事情。

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让青少年深刻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扩大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知晓度。一江绿水和两岸青山都是我们人类的宝贵财富,我们要始终坚持培育和增强青少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呼吁他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