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加强法律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既要通过履职办案实现公平正义,也要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还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应当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
陈聆艳:休宁县检察院 一级检察官
什么是“高质效”办案?
如何做到“高质效”办案?
如何提升“高质效”办案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