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看似寻常却又并不寻常的盗窃案。
铅笔、菜刀、筷子、保温杯……等等都是犯罪嫌疑人多次在超市盗窃的物品。案情简单,证据也确实充分,按照正常程序起诉到法院就可以了。
但是,案卷里的一份鉴定意见,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嫌疑人因为在作案时属于抑郁症发作,被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嫌疑人为什么把盗窃的财物锁起来分毫未动?抑郁症和他盗窃有关联吗?如果判刑抑郁症会加重吗?会不会带来社会治理隐患?带着疑问检察官走访了他所在的企业和他的妻子,调查了解到的一切却让人更加担忧。
他曾经有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女儿漂亮懂事,成绩优异。
然而,六年前发生的变故给犯罪嫌疑人整个家庭带来了沉重打击。当时,他的女儿正在全力考研,却突然发现得了癌症,在北京治疗了一段时间后离开了这个世界。女儿去世以后,他常常去墓地一待就是一整天,不愿和别人多说话。
为了弥补缺憾,他们夫妻通过医学手段,在五十岁的年纪再次生育了两个孩子。可是新生命的来临并没有让这个家庭回归正常。妻子一边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一边还要工作,忽视了他的病情,一直没有带他到医院进行相关治疗。
因为对生活失去希望,他迷上了去超市偷东西,每次成功盗窃都带给了他很大的成就感。偷来的东西被他锁进阁楼里一样都没有动。
对大多数案件来说,从法律上定罪量刑其实很简单,但单纯的法律效果未必有好的社会效果。
如果被判刑,意味着56岁的他,会被公司开除从而失去收入。对于已经经历了一次重大变故的嫌疑人来说,就像走到了悬崖边上,如果我们这时候能够拉他一把,对于他的家庭来说可能有完全不一样的结局。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一方面,我们对嫌疑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帮助他正确认识自己的心理状态,引导他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另一方面,我们召开公开听证会,进一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在听完嫌疑人的故事和整个案情后,参加听证人员的意见非常一致,都同意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在场人员对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办案频频赞许。后来,我们通过回访,知道他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极治疗,已经以全新的姿态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
我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办案,带给我们的不应该是职业的麻木与冷漠,成为案件流水线上的“操作工”。我们要重视案件背后,当事人那些难以启齿的实际困难和不为人知的矛盾心态,了解犯罪起因,准确判断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改变以往“构罪即捕”“一诉了之”的办案模式,将“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落实到具体案件中。
于细微处见精神,于平凡中求卓越!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官,我们以将心比心的务求极致,以善作善成的专业素养、以无所畏惧的检察担当,汇聚“匠心”。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办理,守护公平正义!